法治引航青春路——大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2024年05月20日 发布人:渝北校区高2026级党支部 撰稿人:刘畅 摄影:现教中心

5月18日,大检察官法治大讲堂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重庆八中渝北校区举行。二级大检察官,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并为千余名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聘任仪式由渝北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帆主持。渝北区委副书记、区长廖红军,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李劲渝出席,市检察院、市教委、中心城区各检察院、各教委相关负责人以及重庆八中校级干部等参加活动。

受聘仪式上,重庆八中党委书记、重庆八中教育集团总校长周迎春为二级大检察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聘任法治副校长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促进他们健康、阳光、快乐地成长。”周迎春校长表示,八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同时他呼吁,家长和老师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重庆八中渝北校区高2026级1班学生张庭瑀给时侠联检察长佩戴校徽,时侠联检察长为学生代表赠送法治书籍。“今天的活动对我来讲是个巨大的激励,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争当新时代的法治好少年。”张庭瑀说。

“目前,全市有法治副校长3700余名,实现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李劲渝在致辞中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形成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的育人“全链条”。各中小学要主动开门办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也应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共同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片蓝天。

在讲座环节,法治副校长——时侠联检察长为同学们带来法治课《强化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授课过程中,时侠联检察长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犯罪类型,深刻剖析了这些犯罪的原因和特征,并详细介绍了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他结合未成年人在学习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学生欺凌、肢体暴力、言语羞辱、网络交友等案例,生动且深刻地让大家意识到犯罪行为其实并不遥远。通过一个个真实且鲜活的青少年法治案例,他将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极具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时侠联检察长强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而校园则是孩子成长的摇篮。要认识到崇尚法治的重要性,学会远离违法犯罪,并自觉养成法治意识,这需要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他告诫学生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要有所节制,交往要有分寸,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心怀对法律的敬畏感。通过这些努力,让法律成为他们一生的保护伞和护身符。

时检察长精彩的法治课赢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讲既贴近生活又意义非凡,大家都更深刻地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老师、家长和学生代表对此次法治课的感想吧:

高2026级2班家长:在听完本次讲座后,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和法律的重要。同时,作为中学生家长,我认为法治教育需要家校携起手来,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在奋进新时代、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实现全面发展。

高2026级教师:家校两方需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完善学校法治教育机制,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不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以检察长进校园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检校携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巡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法治保护网,展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司法担当,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高2026级6班学生:听了这次法治讲座后,我深刻认识到,许多违法行为都是从小错误开始,若不及时改正,长大后可能演变成严重犯罪。我们正处于花季年华,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导致违法行为,小摩擦若不克制可能演变成大问题。青春是宝贵的,若浪费在犯罪上,不仅毁掉自己,也伤害家人。因此,我们要学习法律法规,依法做人,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成为守法的好公民。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此次法治课深入浅出、贴合校园实际,是法治课的生动教材,也是一场及时雨,有助于大家认真反思,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三观,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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