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工程项目澄清通知
2019年05月9日 发布人:重庆八中 撰稿人:重庆八中 摄影:重庆八中

各潜在供应商:

以下内容为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工程项目的澄清通知,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与本次澄清通知的内容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次澄清为准。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三、谈判资格”中“(二)特定资格条件”的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取得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的,除满足1、2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是电梯经销商的,除满足1、2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电梯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内容涵盖本项目所有电梯设备(提供授权书原件)。

(2)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经销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注意事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人: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

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工程项目澄清通知-2019.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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