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2020年初一新生 招生公告
2020年06月11日 发布人:办公室 撰稿人:重庆八中 摄影:重庆八中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15号)规定,按照江北区教委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告,确保2020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招生范围

学校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教委的相关规定,2020年初一招收类别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举办者子女、社会公开摇号等类别学生。

三、招生时间及流程

我校根据江北区教委批复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重庆市公开招收适龄儿童。根据市区两级教委相关文件精神,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当年招生计划数,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由江北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1.信息采集及报名材料审核,家长于6月15日-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信息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有关信息登记

2.区教委于6月有20日摇号并产生录取结果

3.家长或学生6月21日18:00时前线上确认;

4.学校根据区教委摇号产生的录取结果于6月26日办理学生的缴费入学相关手续

四、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员子女就读的规定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5号)“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相关规定,学校在缴费、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将进一步审核学生父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1.根据江北区发改委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10000元/生/期,住校生住宿费1000元/生/期

2.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三种支付方式缴纳学费。

六、招生纪律

学校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教委的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对违规招生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本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联系电话:(023)67913361老师

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

2020年6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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