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关于初2018级意向就读学生信息提交公告
2016年09月21日 发布人:发布人:办公室 撰稿人:撰稿:办公室 摄影:摄影:无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5〕40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收取意向就读我校初2018级学生的资料。

一、提交对象: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成绩优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提交内容:学生4—6年素质报告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一)思想品德(操行)要求:“A”或“优”。

(二)成绩要求:4—6年级每期期末语文、数学成绩总分不低于195分或全“优”、全“A”。

(三)获得表彰奖励要求:4—6年级至少获得两次校级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综合类奖励(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雷锋式少年等)。

(四)如有其他校级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请一并提供。

未同时达到上述(一)(二)(三)条要求者,请另择他校。

四、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将相关资料交至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门卫室(江北区石马河宏盛路21附20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家长提供孩子的真实材料,如发现资料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二)本次所交资料仅作录取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我校在全面审核学生材料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在6月19日19:00前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请另择他校。

(四)录取事项请详见面试当天校内公告。

(五)我校未在其他区域、也未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工作,请家长不要上当受骗。

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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