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行政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创建于1938年, 是重庆市首批市级重点示范中学、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全国宋庆龄发明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全国体育卫生先进学校、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创建校、重庆市科技创新培育奖学校、重庆市文明礼仪示范学校、重庆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名额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重庆八中行政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特别说明:考核合格录用后,学校将根据需要安排工作校区。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起至 8月20日止。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下载《重庆八中行政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2217718491@qq.com(电子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命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现场打印并领取准考证。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初审地点:重庆八中沙坪坝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
参加初审需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5)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蓝底红底白底都可,用于办理《准考证》);
(6)《重庆八中行政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个别岗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专业加试。
笔试、面试时间:初审合格后现场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重庆八中聘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何老师、姚老师(023-65013028)
电子邮箱:2217718491@qq.com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八中行政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行政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